—1—附件1:候选人候选单位推荐条件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条件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推荐:(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并坚持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二)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贡献特别突出或实现重要发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三)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条件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能手的评选:(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2—益和社会效益的;(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条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应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生,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评选:(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照章纳税,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国家突出贡献奖”的评选:1
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积极贯彻落实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有较完善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技能人才队伍;2
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具有积极的、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