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勘察部分)2021年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1、一个小区(厂区)整体勘察,已审查通过,该小区(厂区)的施工图单体分期报审,后期施工图单体报审时涉及到勘察规范、标准的版本更新,施工图报审时如何使用已审查合格的老勘察报告?需要重新报审勘察报告吗?答:后期施工图设计单体报审时对应的勘察成果,勘察单位应重新复核,当成果报告不满足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要求时,应重新报审。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1)采空塌陷区的采空区与影响区交界部位、基本稳定区与稳定区交界处(采空塌陷盆地边缘地带)的不均匀地基,其地震影响增大系数要不要考虑。答:《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主要考虑局部突出地形对地震动参数的放大作用。突出地形主要是指山包、山梁和悬崖、陡坎等,采空区不在此范围,可不考虑地震影响增大系数:如采空塌陷盆地边缘存在上述突出地形,仍应考虑地震影响增大系数。(2)山坡地带覆盖层较薄(且多为软弱土、填土)或厚度变化较大,场地类别明显属于不同的场地类别,部分建筑物往往跨越两个不同的场地类别、不同的特征周期地段;如何提建议?答:大底盘地下车库上有多栋塔楼(如住宅小区),各栋塔楼可视为独立抗震结构单元,大底盘地下车库作为同一抗震结构单元考虑:由塔楼、裙房、地下车库共同组成的建(构)筑,采用共同基础进行设计计算时,可作为同一抗震结构单元考虑。同一抗震结构单元的建筑,应取同--特征周期。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或覆盖层厚度且其值处于场地类别分界线土15%范围内时,应采用插值方法按不利提供特征周期:否则,应按规范规定,考虑最不利地质条件,提供特征周期。(3)山坡地带覆盖层较薄,处于场地类别分界不远处,基坑范围很大且深,特征周期是按照基坑开挖前考虑,是否可以按照开挖后的覆盖层厚度提供特征周期?答:不能。(4)山坡地带覆盖层变化大,处于不同的场地类别、不同的特征周期,场地类别若分区,形状不规则,基坑范围也很大,如何提建议?答:同第2条第(2)款。3、睢宁地区的浅部粉土液化折减因其下部普遍存在软弱土,《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1.12条中“对于桩身周围有液化土层的低承台桩基,当承台底面上下分别有厚度不小于1.5m、1.0m的非液化土或非软弱土层时,可将液化土层极限侧阻力乘以土层液化折减系数计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是否可以理解为:浅部粉土的液化折减系数在不满足以上条件时,应按0考虑?如按0考虑,桩基础在设计和施工时对承台底和承台周边的液化土处理会非常麻烦。现桩基施工完成后,为解决此问题,建设单位对粉土的施工后场地进行了液化专项判定勘察,液化判定的专项勘察是否需要提交审查?勘探点的布设会因距离桩基位置的不同,出现标准贯入试验数据有偏差,怎样可以把握液化判定专项勘察数据的可靠性?答:对液化土层进行地基处理是抗液化措施的手段之一--。液化土层经地基处理后应检验地基处理的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明确检验结论,其他问题应由设计综合考虑。处理后的建筑场地如果重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应审查。4、《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对于我市县部分区域带来地震效应评价结论的变化,对于原7度设防区域,按照2015版本划分到6度设防区,若勘察报告给出7度设防的结论,审查时需要提出吗?《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地震区划图中对县不同乡镇分界限区域地震参数就高不就低的要求条款,审查时如何提出?答: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附录A.附录B、附录C执行。5、对于勘察场地位于界线附近,对于同--块场地,但该场地在行政区划上属于一侧的场地,抗震烈度明确是就高不就低还是以行政区区划所属划分。答:应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附录A、附录B、附录C执行。6、关于勘察审图中“地震动参数有关问题”的疑义:中国地震局文件中震防发(2009)49号《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提高一级,即有些地区0.10g提高到0.15g,0.15g提高到0.20g进行抗震设计。与勘察有关的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