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讲罢黜百家独尊儒术1
董仲舒的新儒学(1)背景①经济:汉武帝时期,国力增强,为中央集权奠定了物质基础
②政治:诸侯国势力膨胀,土地兼并剧烈,匈奴为患,威胁着西汉的稳定
③思想: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已不能满足加强的需要
(2)特点:把道家、和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糅合到儒家思想中,加以改造,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儒学体系
(3)内容①为加强中央集权,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的主张
②为加强君权,宣扬“”,提出“天人合一”和“”学说
③为维护统治秩序,提出“”等为人处世的道德标准
【易错提醒】(1)罢黜百家不等于禁绝百家
“罢黜百家”只为独尊儒术服务,并不仅仅意味着儒家思想得到继承与发扬,因为在这一时期董仲舒的新儒学还吸取了法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各家思想,进一步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2)汉武帝之所以接受董仲舒的新儒学,根本原因在于它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大一统的需要,而不是因为它宣扬的仁政思想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儒学独尊地位的确立(1)汉武帝的措施①思想:全面肯定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
②政治:起用参与国家大政
③教育:将规定为教科书,兴办和初步建立地方教育系统
(2)影响:儒家思想成为历代统治者推崇的思想,逐渐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教材补遗】法律的儒家化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
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
考点一董仲舒新儒学的主张及特点1
董仲舒新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的原因(1)形势需要:汉武帝时期,西汉国力强盛,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如土地兼并、商贾膨胀、匈奴威胁、王国问题等;汉初的“无为而治”思想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统治政策急需从“无为”向“有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