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内党办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3〕13号2013年6月5日)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提升干部素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的必然要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抓手。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现就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各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为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到“十二五”期末,使各级干部的阅历、眼界、思路、胸襟进一步开阔,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意识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努力建设一支与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基本原则--注重实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成长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富有成效。--改革创新。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拓宽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有效途径,切实让干部在学习中提升素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培训锻炼干部的积极性。--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以优良的作风抓干部素质提升工作,反对形式主义,严禁铺张浪费,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二、重点任务(一)认真抓好学习培训1.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轮训。举办盟市厅局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厅局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轮训班、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读书班,年内将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各盟市、旗县(市、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2.加强主体班次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主阵地,做好各级干部集中教育培训,认真完成“一把手”培训、中青年干部培训和新任职干部培训等主体班次培训任务。年内对换届后各级新任职干部轮训一遍。3.推进“走出去”培训。充分利用区外培训资源,有计划、分批次、有侧重地组织干部外出培训。着眼于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选派干部重点到延安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参加培训。着眼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选派干部重点到上海、广东等地参加培训。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选派干部重点到四川、陕西等地参加培训。着眼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选派干部重点到江苏、浙江等地参加培训。着眼于发展现代农牧业,选派干部重点到山东、江苏等地参加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继续选派在关键岗位工作、具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境外培训,重点办好赴香港中青年干部培训、赴美国中青年干部公共管理培训和赴德国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培训等班次。4.建立“双休日讲座”制度。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