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工字〔2009〕04号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工会分会: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校广大教工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力军作用,现提出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一、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好形势下,中华全国总工会部署了在全国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大任务,这是一项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全面提升职工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的品牌工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举措,活动意义深远,任务重要紧迫。各工会分会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认-1-识,迅速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引导广大教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创出气氛,创出特色,创出成果,创出精品,充分展示我们在推进“三育人”进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风采。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全校教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通过打造工人先锋号这一品牌,充分激发教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引领、激励全校教工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于教育、和谐奔小康”的岗位练兵、岗位创新劳动竞赛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建功立业。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为目标,以发展学校事业、促进“三育人”工作、服务学生为重点,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以发挥榜样作用,争创先进团队为途径,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引领教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主力军作用,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教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甘于奉献的载体;成为全校统一、长期坚持、教工赞许、社会认可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三、“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和条件“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学校中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做-2-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学院、处室(部门)、教研室和实验室(班组)。“工人先锋号”的条件是: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教工整体素质高。2、坚持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教学效果、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成效突出,安全无事故。3、坚持科学管理,管理科学民主;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学科建设、管理成效、服务质量在居同行领先水平。4、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诚信、文明、优质服务,教学(服务)态度、教学(服务)技能、教学(服务)质量师生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努力创造有利于教工全面发展的生活、学习、生产条件,创建学习型组织、知识性职工成效明显。6、坚持和谐团队建设,教工道德素质、创新意识、团队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为师生认同和赞许。四、”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办法全校“工人先锋号”由各工会分会推荐的“工人先锋号”中产生,每年12月10日进行命名表彰一次,原则上全校每年评选表彰10个校“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由校工会颁发牌匾。每-3-年从校“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评选出2—3个向省教育工会推荐申报“省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命名“工人先锋号”,按照群众认可、自上而下、逐级推荐、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工会分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在充分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并予公示后,送校工会审批表彰(按照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今后申报全省、全国“工人先锋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集体)原则上从全省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中产生)。“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校工会将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