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干货整理基本理论1
刑诉法是程序法,是静态的宪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公正是核心价值
三个秩序: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本身有序,严格按程序办事
刑诉构造:古代弹劾、纠问,现代当事人、职权、混合式,我国理想的是法官居中,控辩对抗的三角“控辩式”构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一定要贯穿刑事诉讼始终,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审终审、公开审判、陪审制度是贯穿性的例外)6
检察院的监督权是“建议权”,少有“决定权”
司法独立是对内“去行政化”,对外独立于行政机关
我国法院专属定罪权是吸收“无罪推定”的精神,不承认“无罪推定”反对“有罪推定”9
刑诉法15条(法定不起诉):显时特告死,特殊:a
公安案件,检察院发现犯罪人没有犯罪事实,应当不起诉;发现不是这个人干的,退回并建议重新侦查;b
自侦案件,符合前述情形的,退回自侦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
公、检、法是专门机关,侦查机关可以设立鉴定机构
有专门知识的人、见证人、近亲属不是法定的诉讼参与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五类人:a
被害、法代、近亲b
自诉人、法定代理人c
附带民诉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d
财产没收程序中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e
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被申请人,被告人4
单位当被告人时,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可以据传到庭,人找不到的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
单位犯罪:被告死,直接负责,继续审理;被告变,被告列原,罚金限新
刑诉中当事人不能自行委托鉴定人,鉴定人只能是自然人,盖章+签名7
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的被告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a贪污贿赂b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报复陷害、破坏选举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