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NCA—02C—063: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2005-10-10发布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2型式试验4
3初始工厂审查4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
5获证后监督5
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
2认证证书的变更5
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6
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
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
3加施方式6
4加施位置7
收费附件1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2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附件3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产品(但不适用于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后向座椅和M2、M3类客车中A级、I级客车使用的座椅)及M1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产品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3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3
2型式试验3
3初始工厂审查3
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5获证后监督(抽样)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
1认证的单元划分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视为同一单元:1)座椅总成的结构及形状,允许座椅护面的材料及颜色不同;2)座椅软垫和骨架总成的位移调节、锁止装置等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及尺寸;3)座椅软垫的结构和材料;4)座椅总成固定装置的结构;5)头枕骨架和泡沫的结构、尺寸及材料,允许头枕护面的材料和颜色不同;6)头枕连接件的结构和材料
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2型式试验4
1型式试验的送样4
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