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____年驾驶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证是证明公民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法定证件,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使用、管理和处罚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年满十六周岁,申请驾驶B1类非机动车的;(二)年满十八周岁,申请驾驶小型汽车的;(三)年满二十周岁,申请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大型载货汽车的;(四)经过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培训,年满二十周岁,申请驾驶专业性机动车的;(五)其他需要驾驶机动车的特殊情况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分为A1、A2、A3、B1、B2、C1、C2、C3、C4等几个等级,不同等级的驾驶证对应不同的车型
第二章驾驶证的申领第五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驾驶证办理机关进行申请
第六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公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申请相应车类驾驶证的年龄;第2页共5页(二)具备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能够安全驾驶机动车;(三)参加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并通过;(四)参加机动车驾驶实际操作考试并通过;(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正在履行刑罚或者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期间的;(二)因犯罪被依法收交或者被依法撤销政治权利的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超过三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可以申请缩短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驾驶机动车满十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可以申请终身有效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考试、审核等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驾驶证的使用第十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公民,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所规定的范围内驾驶相应的机动车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持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二)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