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交易主体内控制度建设思考]内控制度建设【摘要】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高杠杆及投机性较强的特性,使得该交易中蕴含巨大风险,因此一旦交易主体对金融衍生品运用有失偏颇,就会造成巨大损失甚至毁灭性后果
通过分析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就如何加强我国的衍生品交易主体的内控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包括内控制度的构建、指导原则和强化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交易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人民币利率与汇率机制改革不断得到深化,金融市场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日益增加,市场交易主体通过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规避风险的需求也日趋强烈,金融衍生品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2011年银监会发布的新版《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更是通过差别化管理,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业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未来我国参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的机构数量将会显著增加,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规模也会随之进一步扩大,由此可见规范与发展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已迫在眉捷
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高杠杆及投机性较强的特性,使得该交易中蕴含巨大风险,因此一旦交易主体对金融衍生品运用有失偏颇,就会造成巨大损失甚至毁灭性后果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当而导致交易主体出现巨额亏损甚至破产倒闭的案例在国内外屡见不鲜
国际上因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案例,较早的有1995年的英国老牌投资银行巴林银行倒闭事件,近期有2007年的法国兴业银行的危机以及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等
从国内来看,1995年发生的“3·27”国债事件、2004年第1页共4页发生的中航油事件、2008年发生的国航东航巨额亏损事件等,均和市场参与主体不当操作衍生品交易有重大关系
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科学合理地运用衍生品合约可以为市场交易主体有效规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