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的身边的诱惑是很多的,那么我们学习过哪些呢?2、面对一些不良的诱惑,我们应采取哪些方法才能战胜它呢?我们学习过的诱惑有:领奖台上的诱惑;金钱的诱惑;游戏机的诱惑;黄赌毒与邪教的诱惑。(1)避开诱因法;(2)婉言谢绝朋友,提高自制能力;(3)专时专用改正不良习惯;(4)通过联想后果抵制诱惑的方法;(5)对过主动请人帮助自己拒绝不良诱惑的方法。复习提问:身边的侵害与保护““害人之心不可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不可无”。据统计,近年各类未成年人伤害事件呈上升趋势。每年我国有近2万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40至50万儿童受到车祸、中毒、他杀、自杀等意外伤害,未成年人已成为危险环境的受害者。生活是美好的,但生活也是复杂的,我们的周围也可能出现各种侵害我们权利甚至生命的情况。你知道自己生活中可能受到的侵害吗?你知道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吗?——摘自《北京青年报》2012年8月31日一、种种侵害身边的种种侵害案例12009年的一个晚上,一名14岁的女生和表弟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个身穿警服,手提黑色橡胶警棍的男人出现在姐弟面前,问他们是什麽关系,要查他们的证件。开始姐弟俩被这个人的外表蒙住了。后来,姐姐从这个人的言行中发现他的身份很可疑,向弟弟示以眼色,机智的弟弟立刻会意,姐弟俩一边应付这个人的纠缠,一边想脱身的方法。终于,他们找到机会向路过的人求救,一同将假冒警察的流氓送交公安机关。案例二8岁的小华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说谎。对此,他的母亲非常不满,用笤帚殴打他,导致他重伤案例三据《云南日报》报道,4月3日晚7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上村乡中学初一(4)班的学生正在上晚自习。历史课教师聂朝宽发现学生张波及另外两名学生没完成作业时,聂老师便上前连扇10个耳光,把16岁的张波扇倒在地,张波当场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晚上9时,张波死亡。死者的同学现场目击:张波是被聂朝宽老师活活打死的,村民王某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跟张波在一个班读书,每次孩子从学校回家来,都诉说他和同学被校长和聂朝宽等老师打骂惩罚。——从婴儿奶粉害人事件看提高警惕的案例李明的亲戚向他借身份证,说是取包裹,他毫不犹豫的借给了他的亲戚。一个月后,李明没有要到自己的身份证,而等待他的是巨额的国际长途电话缴费单和公安局的传讯单。原来,这个亲戚利用他的身份证买手机,专打国际长途电话,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身份证是我国公民代表其合法身份的唯一证件,与公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息息相关,保护身份证就是保护自己的重要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匿名交友网上多,切莫透露真信息。网上人品难区分,小心谨慎没有错。”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具体内容有:1、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粗暴对待,甚至虐待,强迫孩子辍学、早婚等;2、学校忽略学生安全措施,酿成事故,老师教法不当,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学生身心受挫;3、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谋求经济利益,雇佣童工,兜售不健康的图书、音像制品,用游戏厅、网吧诱惑青少年。动画:劣父教子三缺一,凑个手案例分析6岁的小明很喜欢咬指甲。他的母亲看了很生气,用尽了各种方法来纠正小明,小明还是改不掉坏习惯。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