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均应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三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第四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记录出勤,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上班、下班2次,下午上班、下班2次
第五条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刷卡或忘记刷卡,在出差回来两日之内需写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给行政人事部方可生效,逾期不办理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因忘记打卡的员工每月有1次补交《未考勤批示单》的签批机会,其余的不做补签,视为迟到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暂找董事长签字批准)
以下情况不受1次《未考勤批示单》限制:1
因打卡机异常无法打卡;2
打卡机故障出现出勤数据异常的;3
因工作、会议不能及时打卡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相关业务,须先到公司签到,并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
第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如有违反即处罚100元,并通报批评,有包庇行为者连带处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监督
员工违反本条款3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十条工作时间1、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采取八小时工作制
2、上午上班时间为8:00至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至18:00
(若遇季节更换,具体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1、迟到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5—20分钟以内,罚款25元;迟到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迟到1小时以上,按事假2天处理
2、早退2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早退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早退1小时以上,按事假2天处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