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制度与工作纪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公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劳动纪律(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工作时间:8:00—16:30,午餐时间:11:30—12:00第六条请假制度(一)员工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
重病、意外事故等来不及请假的,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没有写请假条、没有批准的请假条、事后没有补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第1页共15页批准;3、员工请假超过七天者,(特殊原因除外,须总经理批准)第七条工作纪律(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管)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由车间主任、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
(三)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八条组织纪律(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6、有对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九条生产纪律(一)须认真保质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