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销售代理合同书浙江 ******鞋业有限公司2 浙江 ******鞋业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浙江 ******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进一步拓展“ *** ”品牌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护“*** ”品牌的信誉度,保障代理商的权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 ”品牌男女系列皮鞋等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代理区域的划分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全权代理销售“ ***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有权自主选择、决定其下属经销商(专柜或专卖),并对日常管理负责,甲方不得在该地区设其它代理商。第二条:代理有效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合同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于合同期满60 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续签合同。 3 、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 方可终止。其终止后的货物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4、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中止合同,应提前3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终止。第三条:信誉保证金1、乙方取得级代理权,应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 __万元,信誉保证金以汇款收据或收款收据为凭证。3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金额视事件影响程度确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3、乙方没有违约情节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90 天内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第四条:销售责任额1、 年 月 日—年 月 日销售责任额万元(以甲方财务回款额为准) ;第五条:经营权限1、合同期内,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本合同,其信誉保证金不再退还, 乙方表示无异议, 同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1 项执行。2、乙方代理 *** 品牌外,如还代理其它品牌,应事先通知甲方备档;乙方将不享受甲方资金、货源上的优惠支持。3、如乙方市场出现下列情况的,甲方将判定乙方所辖市场为低效市场,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权:①、连续 6 个月销售业绩下滑,并且不能说明原因的;②、连续 3 个月未开发或整改终端网点的(6-7 月份除外);③、连续 2 个月未向甲方汇款,并且不能说明原因的;④、销售业绩同上年度同期相比下滑30%以上的;⑤、连续 2 个月未向甲方下单订货的;⑥、合同期内乙方不能完成甲方下达销售责任额60%以上的。第六条: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