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与建设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汇编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快速应对建设系统中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建设系统的实际,特制定《余杭区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重、特大事故,指在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系统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9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一)深基坑坍塌;(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房屋拆除事故;(六)直管公房危房倒塌事故;(七)管道煤气泄漏事故;(八)桥梁及管道基坑坍塌;(九)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余杭区建设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成员名单详见附表
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一)督促全区各施工企业立即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二)督促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迅速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