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关系全矿发展、矿区稳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强化各级岗位责任制,确保全矿安全生产,促进全矿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根据广源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矿领导和各基层单位领导都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矿干部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本责任制适用于本矿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第二章 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岗位责任制。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天池能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矿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检查并考核副职和各基层单位正职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7.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8.亲自组织指挥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9.负责执行不断提高矿井安全装备水平,保证安技措费用的必要投入。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措施,并监督措施的实施。10.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二、安全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专业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4.组织分管职能部门对生产事故或专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5.组织专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