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 年—2010 年)总 则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 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35 号)的精神编制第二轮《舟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舟山市经济发展规划》、《浙江省新一轮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为依据进行编制。《规划》是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市属两区(定海、普陀)、两县(嵊泗、岱山)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资源开发整合、矿山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 2005 年,规划期限:近期 2006 年—2010 年;展望远期 2011 年—2020年。一、规划背景舟山是我省唯一以群岛组成的一个地级市,在全省各市中,陆域面积最小( 1257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最大(20959 平方公里)。全市共有岛屿 1390 个(其中人居岛 94 个)。地处长江、钱塘江、甬江交汇入海口,是我国沿海黄金海岸和长江黄金水道的咽喉要冲,位于我国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城镇密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东部,与上海、宁波等城市仅一水之遥。随着舟山大陆连岛工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以及杭州湾跨海大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推进,舟山市在“长三角”的经济地位日益提高,“十一五”时期将步入一个又好又快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崭新阶段。舟山陆域矿产资源贫乏(矿产地见附表 1),开采的矿种单一,可供开发利用的矿种仅为火山凝灰岩类和花岗岩类的普通建筑石料,它为舟山市的城市建设、改善人居条件、交通网络建设、滩涂围垦工程以及支援上海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生态市建设的推进、交通及人居环境条件的不断改善、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开发以及海岸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普通建筑石料资源的开发凸现三大矛盾:即石料需求要求就近取材与自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