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某化工厂施工工人中毒事故 1.情景描述 甲公司在进行乙化工厂澄清池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 人轻伤,1 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 万元
事故经过如下: 乙化工厂在将自己生产区域内深约4 m 的澄清池防腐工程外包过程中,选择了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甲公司,与之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规定,甲公司如在澄清池防腐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其事故后果由甲公司自行负责
事发当天,气候闷热,室外气温在25~27℃,气压低
施工前,甲公司没有将施工方案、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人员资质报乙化工厂审查,也没有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许可
此防腐工程使用的防腐涂料树脂为环氧树脂,其稀释剂应为丙酮,但施工人员没有买到丙酮,就用苯作为替代品调配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化工厂没有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甲公司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没有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规定穿戴防毒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设置排风通风设备,致使池内有毒气体含量超过极限浓度,发生中毒事故
事故调查组发现: 甲公司在施工前没有将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交给乙化工厂审查;没有进行风险分析;没有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没有督促从业人员穿戴防毒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没有按法规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没有按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规定,擅自使用其他材料代替丙酮做稀释剂,与环氧树脂调和进行涂刷防腐施工
甲公司施工技术人员张某某,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为现场监护人员,在作业人员从事受限空间作业时,擅自离开现场
乙化工厂没有对甲公司现场作业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确认;没有要求甲公司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证;对其擅自施工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虽然与甲公司签订了安全协议,但协议中没有约定安全教育、工作许可、现场监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