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X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法律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 医务科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别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别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开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药剂科制定,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院长是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法律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第九条 配备感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