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站客运班车进站管理服务协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 乙方:为维护好车站经营秩序,法律规范客运班车及驾乘人员的进站经营和服务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建立安全文明、法律规范有序的客运站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山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司和甲方班次、稽查、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乙方进站经营营运线路 至 ,车辆数 辆,车辆明细见附件车辆台账。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经营的客运车辆提供组织客源、售票检票、行包托运、快件运输、进站服务咨询等服务,在提供车辆清洗、车辆维修及安检等服务项目时,按站级标准或上级有关规定收费,如甲方与乙方公司有协议的,按协议约定执行。第三条 进站经营车辆必须以车站开具的有效检票记录作为结算凭证,结算时按《进站经营结算协议》、《客运班线协议》及《山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按交通主管部门对乙方车辆行政许可的道路客运经营区域、营运线路和公司客运处审批的班车运行计划以及与对方公司协商确定的对开或单营班期进行管理和考核,可根据客流变化,合理调整班次、科学安排运力,有权调用进站经营车辆组织加班。2、对乙方班次运营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监督车辆应持有的相关证件是否有效、车容车貌是否干净卫生、服务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据此办理发车手续。3、对乙方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班车发车前安全告知、安全视频播放、安全带是否系好。严格根据“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检查进站车辆是否配备了有效的 GPS 安全监控、安全消防器材、应急设备,对超员超限、客货混装等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4、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监督检查无票乘车、站外约客约货、倒客甩客、倒货甩货卸货,站内喊客拉客、乱收费、乱涨价、恶意压价;不按核定的班次时间发车、抢点、压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规定站点停靠等违规违约经营行为。5、在监督检查乙方违规违约经营行为时,或者乙方不服从甲方对车辆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时 ,甲方有权实行暂停班次、收取违约金或通报批判等方法处理。(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