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功能翻译理论20 世纪 70 年代至 80 年代,德国的卡塔琳娜・莱思(K.Reiss)、汉斯・弗米尔(H.J.Vermeer)、贾斯特•霍斯一曼特瑞(J.H.Manttari)以及克里丝汀•诺德(C.Nord)等学者提出的“功能翻译理论”为翻译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新视角。此理论的核心是翻译目的/译文功能,因此本文将借用此理论来解释编译现象。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理论包括莱思提出的文本类型与翻译策略论、霍斯-曼特瑞的翻译行动论、弗米尔的目的论,以及诺德的翻译为本语篇分析理论。以下概述后三种论说,即翻译行动论、目的论及以翻译为本的语篇分析理论。翻译行动论 (theoryoftranslationalaction) 是霍斯 -曼特瑞于 80 年代提出来的(Munday2001:77)。该理论把翻译视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动。这种行动所涉及的参与者有:行动的发起者 (theinitiator)、委托者(thecommissioner)、原文产生者(theSTproducer)、译文产生者(theTTproducer)、译文使用者(theTTuser)及译文接受者(theTTreceiver)o翻译理论好比环环相扣的链条,每一个环节参与者都有自己的目的,并关联到下一环节。翻译行动论强调译文在译语文化中的交际功能。因此,译文的形式并非照搬原文模式,而是取决于其是否在译语文化中合理地为其功能服务。目的论(SkoposTheory)是弗米尔于 20 世纪 70 年代提出来的。(Munday2001:78—79)。Skopos 是希腊语,意指“目的”,其主要概念是,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规则就是“目的规则”,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策略与具体的翻译方法。弗米尔认为,翻译的结果是译文,但译者必须清楚地了解翻译的目的与译文功能,才能做好翻译工作,产生出理想的译作。后 来 莱 思 与 弗 米 尔 在 合 著 的 《 翻 译 的 理 论 基 础 》(GroundworkforaGeneralTheoryofTranslation1984)一书中,指出了目的论的具体准则(Munday2001:78 一 79):(1)译文(TT)决定于其目的(determinedbyitsskopos);(2)译文为目标语文化社会提供信息,其关注点是把源语语言文化信息转换为目标语语言文 化 信 息 ; (3) 译 文 不 提 供 模 棱 两 可 的 信 息 ; (4) 译 文 必 须 能 自 圆 其 说(internallycoherent);⑸译文不得与原文相悖(coherentwiththeST);(6)上述所列五条准则的顺序表明其重要性的先后顺序,而所有准则都受目的论之支配。至于第(5)点,我们的理解是:译文必须在思想内容与内在逻辑上与原文相一致,而不是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