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衡水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红霞 注册地址:衡水市 联系电话:0318-7919868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衡水天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夏俊 注册地址:衡水市 联系电话:0318-6870687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甲方委托乙方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衡水市人民西路与中湖大道交叉口东行 50 米路北 管理界限:康乐馨家园住宅小区 第三条 康乐馨家园住宅 1---37 号住宅楼,根据甲方工程陆续交付完成,乙方随时参加介入,并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第二章 交房委托管理事宜 第四条 竣工综合验收前房屋及维修标准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标准执行:竣工综合验收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物业管理条例》根据衡水市物业服务三级标准执行
第五条 与业主、使用人办理物业交接验收和入住手续,根据衡水市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有关费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六条 对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用设施设备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小区绿地、垃圾房、垃圾桶等
第七条 其他委托管理事项 一、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二、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三、住宅区内的露天停车位,由乙方负责管理
四、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工程管理
五、物业档案管理
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