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基本概念——GCP与试验技术解读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药理研究中心单渊东1GCP核心内容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具科学性: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
符合伦理学:保护受试者的权益,保障其安全
2申办者的职责1
发起、申请、组织一项临床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实施监查、稽查、并承担全部费用
选择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制订相应的SOP
提供下列文件:(1)研究者手册(含药学、药理、毒理及临床资料,并撰写成综述)
3(2)SFDA临床研究批件
(3)药检报告
SFDA指定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等由药检部门提供,其他产品由研制企业提供
(4)试验方案、CRF、知情同意书(或和研究者共同设计)
提供试验药物(包括对照药)及根据方案要求的包装、标签
会同研究者处理严重不良事件,及时向药监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参与试验的其它研究单位通报6
承担与试验/试验药物相关损害/死亡的受试者的治疗费用和/或相应补偿;向研究者提供法律、经济担保
原则上应购买保险
建立质控系统,保证试验质量
包括派遣监查员、不定期稽查、进行中期分析、召开数据管理会、设立数据监管委员会(DMC)等
根据试验情况是否终止某研究者参加试验或中止该项试验
向SFDA递交试验小结表及总结报告
6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必备条件(1)医疗机构任职(行医资格)
(2)相应专业水平
(3)经过培训,有试验经验或能获本单位有经验者指导
(4)有充分时间及相应的支配权力(人员、设施)
7职责(1)熟悉试验药物有关资料,尤其是安全性资料,还有试验期间获得相关的新信息
(2)制定或和申办者共同制定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CRF,并获伦理委员会批准
(3)制定和项目有关的应急预案,配置相应的抢救设施,并负责做出有关的医疗决定,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同时及时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4)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记录,并审核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