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方法,适用于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工作提供指导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
8信息技术 词汇 第 8 部分:安全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3术语和定义GB/T 5271
8 和 GB17859-1999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等级保护对象 target of classified security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直接作用的具体的信息和信息系统
2客体 object受法律保护的、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时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如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客观方面 objective对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侵害方式和侵害结果等
4系统服务 system service信息系统为支撑其所承载业务而提供的程序化过程
4定级原理4
1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根据等级保护相关管理文件,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1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