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县文化产业资源分布状况分析 近年来,南京市及各区县文化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南京市文化产业资源在区县之间的分布不均衡,致使区县之间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此,我们利用 2008年法人单位的统计资料,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范围进行分析,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地区分布 由于文化产业涉及到的行业类别比较多,各行业之间的经营活动性质差异很大,目前衡量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最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就是增加值。 2008年,南京市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合计为 113.94亿元。最高的是栖霞区,达 24.54亿元,占区县总量的21.5%;最低的是建邺区,仅有 1.67亿元,只占区县总量的1.5%。高低落差达14.7倍。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将各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具体数据列表如下: 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 (亿元) 比重(%) 区县合计 113.95 100.0 玄武区 17.83 15.6 白下区 17.70 15.5 秦淮区 2.92 2.6 建邺区 1.67 1.5 鼓楼区 18.41 16.2 下关区 1.99 1.7 浦口区 4.41 3.9 栖霞区 24.54 21.5 雨花台区 2.15 1.9 江宁区 10.71 9.4 六合区 4.94 4.3 溧水县 2.54 2.2 高淳县 4.16 3.7 上表数据与人们对南京市各区县文化产业的强弱感受并不是很一致。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分类并不是按照人们传统认识上的“文化积淀”、“文化底蕴”这些方面来体现的,而是按照构成文化产业的整个产业链条,从上游的文化产品生产,到中间环节的文化产品交易,再到最终的文化服务,连接起来的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来衡量的。 再从增加值的性质来看,它既是一个产出指标,也是一个综合效益指标。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一年、一个季度等)某一个或某一定范围的单位新创造的价值,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营业税金和附加、营业盈余(主要是营业利润)。按照这一性质计算,一般来说,同一类型的单位,如果相对规模的盈利水平差异不大,其规模越大,增加值相对越多。但是,如果经营亏损,还可能会造成一些单位的增加值为负数,不仅不能增加地区的增加值,相反,还会拖累地区增加值的增长。因此,影响一个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规模的大小以及增长水平,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二、区县文化产业增加值的结构特点 按照目前对文化产业的分类,一类属于文化服务范畴,一类属于相关文化服务范畴。文化服务类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