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目标的重要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需要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中产业兴旺是核心,生态宜居是基础,乡风文明是关键,治理有效是保障。首先,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实现农村的产业融合,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而有效的乡村治理为产业融合进展凝聚多方要素的力量,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助推器”;其次,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意味着组织结构设计的合理化、秩序有序、执行高效,更是实现生态宜居的“保护器”;再者,乡村治理为乡风文明的形成发挥了“粘合剂”的作用,实现了将农民个体之间形成牢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的目标;最后,乡村治理随着农民生活富裕程度的提高而得到不断改善和强化,是实现生活富裕的“发酵剂”。可见,只有加强乡村治理,让乡村治理为其他四方面保驾护航,才能真正实现农村的振兴。 二、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是适应我国现阶段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进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进展,人民群众对物质产品、公共福利保障、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环境等的需要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为了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转变而补齐进展中的短板问题,破解乡村治理能力的不平衡,解决社会治理机制的不协调问题。因此,只有构建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应对广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为人民群众创建美好的生活环境。 三、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是应对新时代进展变化的必定要求 随着经济的进展和时代的变化,乡村社会已经进入了快速转型时期。乡村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农民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不仅对传统的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结构造成巨大的冲击,也呼吁构建一套新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来应对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需求。一方面,城乡一体化的推动和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促使乡村的社会问题更加复杂、乡村社会事务更加繁重,这就要求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要更加科学和合理;另一方面,乡村经济进展的同时也使乡村社会的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化,如何平衡乡村社会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以及协调和法律规范乡村的社会关系,这都是构建一套新的乡村治理体系所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