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钨尾矿资源回收承包合同发 包 方: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 揽 方:长沙金立矿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白钨选矿回收率,且考虑便于管理,将此尾矿回收项目承包给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新建白钨尾矿回收项目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项目 对甲方新建白钨选厂尾矿中的资源进行全面综合回收
第二条 承包时间从甲方白钨选矿投产之日起,第一次承包期为十年
第一次承包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负责白钨选矿厂尾矿(含尾砂和尾水)的供给
二、负责对乙方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管,并承担派出人员的工资等费用
三、负责向乙方提供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危化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集中组织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与学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使其生产顺利开展
五、负责协助调处周边关系及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的相关检查等工作
六、甲方若有土地供乙方承包项目使用,则乙方租用甲方土地,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交付租金
甲方若无土地,则由乙方出资委托甲方征地
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一、乙方负责所有投资和项目运营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所有项目运营的经济责任
二、负责对尾矿资源综合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治理,其排放的尾砂和尾水中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协议的约定
乙方在回收资源过程中新增的有毒有害物质由乙方负责治理,其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等工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仔细落实安全环保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