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的困境与实现路径讨论摘要依法治国反映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基本特征,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教既是依法治国的根基,也是依法行政的必定要求。虽然依法治教已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着教育立法比较薄弱、教育管理者法治理念相对淡薄、教育管理行为漠视正当程序等问题。在大力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依法治教也面临着新挑战、新任务。本文认为探讨实现依法治教的途径和出路,对于促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教育事业,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关键词依法治教困境实现路径一、“依法治教”的提出背景与过程依法治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定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和体现,因此,依法治教是伴随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提出而出现的。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贯彻,也正是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方兴未艾的大背景下系统提出的。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先后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老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以及《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养的决定》等文件,为依法治教的提出奠定了法律基础。1993 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进展纲要》,明确提出了‘加快教育法制建设,逐步走上依法治教轨道’的目标和任务。2024 年发布《全面推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对师生在参加学校管理、行使监督权力、实现自我进展等方面的权益给予制度保障”。二、“依法治教”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题(一)教育立法相对薄弱,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严重滞后教育立法相对薄弱,一方面是指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虽然目前中国特色教育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但是在依法治国理念逐步深化、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我国教育领域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还相对薄弱,现有教育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严重滞后,某些领域无法可依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比如大学的法律地位包括大学与政府、大学社会的法律关系问题等需要法律加以明确;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国防教育、终身教育等方面还无法可依;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不同的教育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规定不一、相互矛盾的现象;一些明显滞后教育实践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修订等等,导致教育领域中长期存在一些实践问题“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