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参考方案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我市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加快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对比《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根据 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 的理念,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动我市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逐步建设山青水秀、地绿林茂的森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2025 年启动创建工作,用 3 年时间,力争 2025 年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
(一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以上,绿地率达到 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2 平方米以上
(二形成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形成 5 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板块基地130 万亩
(三形成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森林生态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建立森林生态旅游基地 20 个,实现多数市民出行 500 米内见休闲绿地
三、工作重点(一编制创建规划,“”体现以人为本
一是根据 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科学合理编制全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区人民政府要编制区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是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三是根据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在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完善绿化隔离林带
四是构建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生态网络,保护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确保水质不断改善
(二增加生态总量,实现森林围城
规划城市森林 300 万亩,其中 2025-2025 年人工新造林 39 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