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单 元 公 民 的 政 治 生 活第 二 课 公 民 的 政 治 参 与第 一 框 民 主 选 举 : 投 出 理 性 的 一 票 ( 定 稿 )一 、 明 确 目 标课 标要 求评 述 具 体 事 例 , 比 较 不 同 选 举 方 式 的 特 点 ; 表述 公 民 依 法 行 使 民 主 选 举 权 利 的 正 确 态 度 。教 学目 标1 、理解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 举 的 优 缺 点 , 珍 惜 选 举 权 的 重 要 性 。2 、运用生活实际说明制约选举方式选择的因素 。 3 、 通 过 学 习 培 养 学 生 政 治 参 与 意 识 和 责 任感 。二 、 教 学 重 难 点 :1 、 选 举 方 式 的 选 择 ,2 、 选 举 权 利 的 重 要 性 。三 、 自 主 学 习 合 作 探 究一 、选 举 方 式 的 选 择1 、 通 过 预 习 课 本 , 填 以 下 的 表 格选举方式含 义优 点局 限 性适 用 范 围直接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 的 方 式每个选民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信 赖 的 人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情况下无法使用 。国 家 事 务 :县 及 县 级 以下 的 人 大 代表社 会 事 务 :农 村 村 民 委员 会 、 城 市居 民 委 员 会间接选举先由选民选举自己的代表,再由他们代表选民选 举可 以 弥 补直 接 选 举在 选 民 较多 、 分 布较 广 情 况下 无 法 使用选 民 不 能直 接 选 择自 己 信 赖的 人县 级 以 上 的各 级 人 大 代表 , 乡 及 乡以 上 各 级 政府 的 领 导 人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为等 额 选 举能比较充分的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但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积 极 性 。极 少 数 的 情况 下 被 采 用( 如 : 选 举国 家 主 席 )差正式候选人 大 代 表 的额选举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为差额 选 举能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选择的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 。如果对竞选活动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造成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选 举竞选在差额选举中,侯选人按照既定的原则,采用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开 展 竞 选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 人如步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 况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