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部分认识论部分一、基本概念:1、实践: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物质性活动。它有两层基本的含义:其一,凡是实践,都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物质性活动;其二,实践是一种直接现实性活动,它可以把人们头脑中的观念的存在变为现实的存在。2、真理: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二、基本问答:1、实践特点:(1)客观物质性。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实践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而且实践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也受到客观事物及其运动规律的制约,因而也具有客观性。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纯粹的认识活动当然不属于实践活动,但是一些探索性的观测活动,也具有客观性,也应属于实践活动。(2)主观能动性。实践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在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中,人们创造出自然中原来没有的新的物质生活资料;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创造出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实践给客观世界打上了深深的人的活动的烙印。实践具有能动性,因此,在一定理论指导下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学习”、“演戏”活动也是一定意义上的实践活动。(3)社会历史性。实践具有社会性,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单个人的活动,也就具有了社会性,完全脱离社会的人是不存在的,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的发展着的。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人类实践的内容、形式、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都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2、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1)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2)真理是具体的: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如果离开了这一特定的过程,脱离了一定的条件,真理就会转化成谬误。3、认识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 (1)认识的反复性:人的认识要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主体来看,人们的认识要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还要受到立场、观点、方法、知识水平等条件的限制。从认识的客体来看,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的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的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