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模板 5 篇 2024 合同管理工作总结篇 1 第三章 1 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2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3 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2 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2 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管理、造价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能力;3 具有组织编制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能力;4 具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3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宜公开招标,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 技术复杂或有特别技术要求的,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2 受到自然条件或环境限制的;3 公开招标费用与工程费用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 4 公路工程公开施工招标的程序一般可分为:1 确定招标方式;2 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根据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3 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5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5 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和发售招标文件;6 组织潜在投标人考察招标项目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7 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8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举中标候选人;9 确定中标人,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根据规定备案并公示;10 发出中标通知书;11 与中标人订立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5 投标联合体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之间要订立联合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数量必须超过总工程数量的 5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报价:1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7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报价:1 招标人在开标之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