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局长”叫停与干部上街扫马路 最近网上两则新闻引人关注,不妨关联起来看: 新闻一:云南罗平县试行“一周局长”的做法后,引起高度关注。昨日获悉,面对压力,罗平暂停试行“一周局长”。(10 月 28 日 《新京报》) 新闻二:兰州市城关区近日规定,从二十七日起,在一周时间里,该区全体机关干部每天必须抽出一个半小时上街打扫卫生,之后每周进行一次清扫活动。(10 月 28 日 中国新闻网) 云南罗平原本想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大局意识,培养一般干部职工换位思考能力而试行的“一周局长”制,一出台便招来了一片质疑:作秀、权力游戏,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违反法律规定,等等。迫于舆论压力,“一周局长”被暂停了。可是,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原先也曾引起大伙质疑不断的“要求干部上街扫马路”的事情,居然又在兰州城关区“重演”了。 如果说,“一周局长”的叫停是网络舆论和群众意志的胜利。那么,这场胜利也只能说是暂时的。因为有一些官员,缺乏在出台方案、作出决策之前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事,从群众意愿出发的意识。关起门来搞指挥,凭主观臆断行事为官的领导干部还是有的。 暂且不去讨论叫停“一周局长”到底应不应该,以及政府作出决策后再去否定决策是不是很随意、很不严肃,笔者只是深切而痛心地感觉到,在一些地方,有些官员的执政方式、施政行为,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还有很大一段差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然任重道远,不容懈怠。 其实,关于机关干部上街扫马路是否“作秀”早有争议。很多观点认为,它是由政府行政命令强制推行的义务劳动,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权大于法”的长官意志。但是,这种做法还是时而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沿用”着。也许,官员上街扫马路,短期内可能对改善市容市貌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因为它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又很难真正有单位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的,部分人是拿着扫把上街绕一绕就回来,甚至有的单位还玩起了雇人打扫“包干区”的把戏。于是,“作秀”也便成了这项活动的“代名词”。按理,城市管理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出现市容不整洁、不卫生,应该去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但是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不善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自己又不是什么高明的“医师”,闹出一些不该有的笑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在出台某项政策、措施,部署某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