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限娱令”升级”问题
时事评论背景: 日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 2014 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正式曝光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这份被业界称为“加强版限娱令”的通知中,2013年火爆荧屏的引进模式类节目和歌唱选拔类节目称为调控要点——卫视每年新引进的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超过 1 个,不得在黄金时间段播出;每季择优选择一档歌唱选拔类节目在黄金时段播出
在打击形态雷同和创新不足的同时,“加强版限娱令”鼓励创新并丰富节目类型——重要节假日期间,每天电视晚会不超过 3 台;每天至少播放 30 分钟的国产纪录片或少儿节目;卫视频道的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对农节目的播出比例不得低于总时长的 30%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限娱令”升级”问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次出台政策都会引发轩然大波,此次“加强版限娱令”的曝光同样如此
不少人批评这种政策未经调研便匆忙出台过于随意和儿戏;也有人批评此类政策是“隔靴搔痒”和“头疼医脚”;更多人认为电视节目的存亡应当有遥控器——观众的喜好来决定,而非政策引导
由市场竞争决定电视节目的存亡,政府不应当过多干预,听起来确实很美
但实际上,中国电视台国有国营,既不同于欧洲、日本的公共服务体制,也不同于美国的私营商业体制;它一方面向市场“讨饭吃”,另一方面依赖于国家提供资源与支持;一方面依赖影响力和收视率获取盈利,另一方面也承担着提高公共知识水平、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社会职能 作为受众最多、影响最大的文化形式,电视也必然承担着内容创新的重任
然而,在收视率成为电视行业唯一流通的货币当下,国内电视台的商业属性成了天性,而社会公共属性只是“不能脱缰”的缰绳
为收视率,全国大大小小电视台从山寨模仿到引进版权,几乎年年重复蜂拥而上且同质化竞争的套路;从答题、相亲、选秀到唱歌,观众的电视时间几乎被同质化的娱乐包围
201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