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返还答辩状 恋爱关系结束,通常男方家庭会要求返还彩礼,下面是我整理的婚约彩礼返还答辩状,给大家阅读
【一】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情:20XX 年 12 月底原告黄某(男)与被告陈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
20XX 年 1 月,双方举办订婚家宴,黄某给付陈某 2 万元订婚钱,给付王某家参加订婚仪式的亲戚 1 万元红包,并给付了彩礼 10
6 万元,还为陈某购买了戒指等
按当地乡俗,订婚后当日将陈某接至黄某家中同居生活并一同到外地打工,20XX 年 4 月,黄某因陈某患有精神病将陈某送回娘家,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黄某为追要订婚礼金、物品及彩礼诉至抚州崇仁县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点问题是:1、彩礼的情况
2、原告黄某是否实施暴力
3、被告的赔偿权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作为被告陈某的代理律师
作出如下答辩: 一、起诉状称给付的彩礼 13
6 万元不属实,实际上被告只是得到 10
6 万元;并非四金齐全,只有一对金耳环、一只玉手镯,一枚金戒指; 20XX 年农历 12 月 22 日收到的打鞭炮款壹仟陆佰元已购置鞭炮燃放了,收到男方给被告陈某的一对金耳环、一只玉手镯
20XX 年农历 12 月 28 日收到订金 10
6 万及一枚金戒指
20XX 年元月初八收到的订婚钱肆仟陆佰,同时被告陈连来给了原告黄某大红包肆仟陆佰元, 另外买了两套衣服两双鞋子(计花费叁仟伍佰元)作为见面礼,为此,被告处已用去捌仟壹百元;收到的打发钱壹万捌仟捌佰元已按乡俗派发给了双方的亲戚,并且由于原告给的打发钱不够数被告还垫出贰仟元
在原告即将带陈某去南京生活之时,其父陈连来按乡俗给陈某现金 1
2 万元,后来被原告送回娘家后,身上已身无分文,此钱已被原告黄某拿走了
因 此 , 我 们 认 为 本 案 中 原 告 给 被 告 陈 某 的 品 饰 、“订婚钱红包”是不应返还,根据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