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程要求]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人民代表的产生 4.人民代表的职责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6.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对应学生用书 p88一个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原则:民主集中制二个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三个表现:民主集中制的三个表现四项职权:人大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四项权力:人大代表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考点一 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1)人民代表大会(人大)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法律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提示】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如果把国家机关和党的机关放到一起,全国人大要接受党中央的领导。(3)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提示】县级以上(包括县级)都有人大常务委员会,乡(镇)级没有人大常委会。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3.人大代表的产生(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全国、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间接(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3)人大代表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4.人大代表的职责(1)职权:审议权(审议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提出议案)、质询权。【提示】人大代表提案,须由代表联名提出;人大代表还有依法联名提出罢免案的权利。(2)义务: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1.人民代表大会四职权的区别职权内容特别提示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但不是各级人大都有立法权)决定权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任免权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题干中有“决定”不一定是决定权,如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关于国家干部人事变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