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课程要求]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3.联系的普遍性 4.联系的客观性 5.联系的多样性 6.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7.系统优化方法对应学生用书 p194一个概念:联系三个特征: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两个关系: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与要素的关系五个方法论要求:联系普遍性的方法论要求、联系客观性的方法论要求、联系多样性的方法论要求、整体和部分关系的方法论要求、系统优化的方法论要求考点一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1.联系的普遍性(1)联系的含义: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2)联系普遍性的主要表现①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② 每一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③ 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3)方法论要求:联系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2.联系的客观性(1)含义: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表现:自在事物的联系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① 自在事物的联系是人类产生前就存在的自然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种种联系,人为事物的联系是通过人类实践建立起来的种种联系。② 人为事物的联系之所以是客观的,是因为:人为事物的联系以自在事物的联系为基础;人为事物的联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形成;人为事物的联系形成后便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3)方法论要求: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联系,建立新的联系。(4)自在事物的联系与人为事物的联系:事物的联系就其与实践的关系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在事物的联系,一类是人为事物的联系。在人类诞生之前或在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尚未涉及的领域中,存在着纯粹自在的客观联系,它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使在人类实践活动范围内由人们按照一定目的、计划或方案而形成或建立的联系,如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村庄和学校之间的联系、两个机械系统之间的联系等呈现“人化”的特点,渗透着人的目的性、能动性,也没有改变或者取消联系的客观性。这些“人为联系”只是人们依据客观联系创造条件,改变了联系的具体形式。因此,人们头脑中的联系观念并不是主观自生的,而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只有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联系观念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