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办事指引及配合要求首先欢迎承包单位成为**集团的合作伙伴。为使双方合作愉快,方便承包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将我司的部分运作程序及配合要求明确如下:1、工程开工承包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即须到我司合约管理部进一步协商合同细节,签订合同。同时承包单位应根据我司合约管理部的通知或凭中标通知书到我司所在工程项目部领取施工图(或其它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进场施工手续,并根据我司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开展工作。2、工程进场2-1 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2 天与我司项目部联系,经我司项目部确认后正式进场。2-2 依据合同约定承包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各种保险事宜,并交我司项目部确认。2-3 承包单位进场后需向我司项目部提供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同时召开首次会议,落实进场后的相关事宜。2-4 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开展工作。3、工程款支付:3-1 工程预付款支付:根据合同“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在承包单位正式进驻现场,办理完成有关进场施工手续后,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提交预付款申请书及承包单位办理的工程保险单据复印件,经我司项目部审核后提交我司合约管理部根据我司相关制度完成会审、会签手续再上报我司财务部门,期间历时工作日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预付款支付前均需承包单位提供相应数据额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发票。3-2 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单位应于当期 月末的 25-30 日向我司项目部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表(一式四份),填写报表必须采纳我司合约管理部提供的标准表格且须描述工程的形象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情况。该报表只能申报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实际完成的项目,清单内未做的项目不能作申报,清单外的项目根据补充预算方式办理。经我司项目部审核完毕后上报我司合约管理部根据合同及实际完成情况等因素后,审定最后支付金额,并根据我司相关制度完成有关会审、会签手续。再上报我司财务部门,期间历时工作日以合同约定为准。1)需注意若各种款项的申报过程中所申报的工程量及工程款项与实际的工程量、工程款项相差甚远,我司项目部有权退回并拒收所申报单据,由此造成的工程款支付延期等由承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2)我司在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前均需承包单位提供相应数据额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发票。3)开具发票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并加盖承包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4)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在申请工程款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