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二〇〇九年十月前言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为建立高等学校校园节能工作的长久机制,推进和深化节约型校园的建设,编制组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外建筑能耗分项计量、校园节能监管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国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的总则、术语、编制依据、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的构架、数据采集、数据转换、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及管理、数据中心、工程安装、验收调试内容。本导则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科学技术司、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委托,由同济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写完成。本导则主要起草人:谭洪卫、胡丞益、陈启军、陆洪、俞东伟、徐钰琳(同济大学)朱能、田喆(天津大学)何强、翟俊(重庆大学)刘俊跃、那威、任中俊(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目录1、总则……………………………………………………….42、适用范围……………………………………….…………43、术语………………………………………………………54、编制依据……………………………………………………65、系统构架……………………………………………………66、数据采集……………………………………………………87、数据转换…………………………………………………198、数据中转…………………………………………………219、数据传输…………………………………………………2210、管理平台…………………………………………………2611、数据中心…………………………………………………2812、工程安装…………………………………………………3013、验收调试…………………………………………………3414、附录……………………………………………………381、总则本导则规定了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的建设内容及技术性能要求,适用于指导我国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设施能源利用及管理系统的建设。本导则中所列相关参照标准、规范和导则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但鼓励根据本导则编写组研究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并适当加以应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涉及保密的内容参考国家相关的保密规定。本导则不限制系统扩展的内容,但在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导则中所使用或保留的系统结构、设备功能、传输过程和数据格式相冲突。2、适用范围本导则可适用于我国高等学校。本导则用于指导我国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设施能耗及水耗监测及管理系统建设,主要针对校园中电耗、燃料消耗、热量消耗、冷量消耗及水资源消耗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管理系统。本导则限于校园内部节能管理用途,但不适用于任何用于贸易结算和对外部计费的能源资源计量系统。3、术语3.1、分类能耗指根据校园建筑设施消耗的主要能源按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统计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电耗、热耗(集中供热)、燃气消耗、水资源消耗等。3.2、分类建筑能耗指按校园建筑的分类进行采集和统计的各类建筑能耗数据。如办公类建筑能耗、教学类建筑能耗、学生宿舍能耗等。3.3、分项能耗指按校园建筑设施中不同用能系统进行分类采集和统计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等。3.4、电能表普通电能表和多功能电能表总称。3.5、普通电能表具有计量有功电能的电能表。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具有标准通讯接口。3.6、多功能电能表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除具有普通电能表的功能外,还具有其他电能参数的计量监测功能。3.7、数据网关数据网关是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或其它信息采集和数据转换的设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数据转换并接入校园节能监管系统网络。4、编制依据本导则编制的主要依据为以下国家颁布的相关文件和导则。《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