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库存商品及物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事处财务管理,根据办事处执行的《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库存商品及物资管理的情况,为保证办事处经营的正常开展,杜绝办事处库存商品管理混乱的情况,现对办事处库存商品及物料管理规定执行如下:存货管理包括:库存商品、促销物资第一部分:库存商品管理第一条
办事处主任是所在办事处的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办事处财务会计承担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和及时反映的责任;保管员对仓库中库存商品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业务人员对所管代理商、卖场中的库存商品负主要责任
办事处应根据销售目标、市场预测、客户订单等按品规,由统计员汇总制定备货计划,统计员对办事处的备货计划负责,办事处主任对所辖区域的备货安排负责
办事处保管负责接货、货物的验收核对;并对商品按批次(或生产日期)管理;对库存商品的安全负责
接货时,真空产品根据《发货明细表》按品规、数量核对商品,无误后在发货明细表的运费联签章,客户联留存;对散装熟食由接货人进行称重抽查,对存在差异的,及时汇报给办事处主任及销售部经理,按公司答复处理;第四条
保管员应对仓库的防盗、防潮、防火、防雨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防范,对仓库钥匙进行专人专管,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第五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库业务,有权拒发手续不全的货物,有权拒绝闲杂人员进入仓库;有权拒绝私人物品占用仓库;不允许将已做销售的商品存放在仓库内;第六条
对库存商品禁止使用手工单出库,严格执行先开单后出库的工作要求,审计部对不开单出库或手工单出库的情况将严重处理
出库单的开具由业务员在系统中录制打印,打印的出库单由办事处主任、会计、业务员签字,办事处会计负责审核出库单的数量、价格,会计保留存根联
保管员根据业务第1页共13页员出具的签字齐全的提货联发货,并保留提货联
禁止出库单重复打印,保管员有权停发重复打印的出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