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清单(一)应当具备《平安消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消费条件,执行保障平安消费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消费运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平安标准化建立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
建立健全和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构成包括全部从业人员、全部工作岗位、全部消费运营活动的责任制度)
建立和落实平安消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平安消费会议制度(2)平安消费投入及平安消费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3)平安消费教育培训制度(4)平安消费检查制度(5)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制度(6)平安消费奖惩制度(7)岗位平安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治理制度(8)消费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和劳动防护用品装备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治理制度(11)严重危险源检测、监控、治理制度(12)设备、设备平安治理制度(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三同时”制度(14)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治理制度(1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16)危化企业防火、动火、用火制度(17)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消费特点的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依法依规建立平安消费相关台账(平安消费监管人员日常检查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领导现场轮番带班台账、教育培训台账等)
(三)健全平安消费治理机构,依法依规装备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成立平安消费组织领导机构
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消费、运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应当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装备不低于从业人员2%的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装备1名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
其他行业领域消费运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