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有限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稿)我公司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辅助原材料和产品中的硫酸、盐酸、稀硫酸为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加强公司对上述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5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国家公安部长令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95)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理的可用于制造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的化学属料和配剂,包括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管制的23种化学品和我国刑法规定管制的三氯甲烷等品种;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1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3、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级管理的职责与责任;4、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及废弃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理
二、易制毒化学品各部门管理职责1、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2、安技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3、公司经营部负责指定专管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采购、销售的申报、验证、仓库管理、建档和台帐统计等管理工作;第1页共7页4、公司经营部定期组织采购、销售、管理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考核;5、安技部、经营部应主动配合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主动配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等各项检查工作,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申请表等材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