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沟通医药联系,研究并审定本院有关药事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临床医疗合理用药,提供药事信息,兼有学术性和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法”及上级关于加强医药管理的有关精神与决定
为了保障我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目的,满足临床工作全程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单位全体职工
具体如下:主任:王东海副主任:王晋霞成员:李俞强闫世龙毋正军孔巨柱崔丽娟毋玉连李江江石小锁药事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一楼药房
王晋霞(兼)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3、审核本院拟购入申请的新药,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医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5、定期分析全院药物使用情况,要求上级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组织药学教学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安全用药,特别是加强抗生素的应用管理
第1页共4页三、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l、原则上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
2、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者,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受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委托可以集会议
3、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准备会议所需参考资料,并通知会议成员
4、与会人员必须达到成员总数2/3以上才能进入议事和决策程序,如需投票决策应为实到成员人数的1/2以上方为有效
5、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