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问题报告制度XX县区中医院药品质量检查制度为了保证药房质量工作方针目标的实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使各项制度落到实效,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二级质量检查制度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位营业员认真做好分管柜台和分管药品质量自查工作
二、药房负责人、质量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药品质量
三、检查内容:1
《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
上级布置的各项检查,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3
药房有关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4
台帐的登记和效期药品管理情况
四、检查要求:做好记录与奖罚挂钩,责任落实到人
五、奖罚规定:1
凡查到一件不合格药品,扣有关责任人人民币50元
凡查到未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未执行上级布置的有关检查的项目,扣有关责任人人民币50元
凡查到未执行药房质量规章制度,未做好各项资料、台帐管理的每项扣有关责任人人民币10元
凡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较大成故意经销假冒、伪劣药品,经查属实,从重处理
每年年终,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各项制度执行搞况较好,每次顺利通过检查回访及为药品质量信誉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由医院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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