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一、谈话对象1
新任命、当选、聘任的校长、学校各处室主任
群众反映大,需要进行告诫教育的学校领导
二、谈话内容1
任职廉政谈话(1)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分工和履行责任的有关事项
(3)提出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诫勉谈话(1)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
(2)群众反映突出,虽构不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
(3)群众举报属实,但属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
(4)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作出说明的其它问题
三、谈话方式1
任职廉政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均可
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四、谈话工作组织干部廉政谈话工作由教育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左门乡中心学校2012年3月7日第二篇: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增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促使认真履行林业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目的第1页共17页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对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
通过谈话,树立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明辨是非,拒腐防变,及时解决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达到严明纪律、规范言行、自觉廉洁从政的目的
二、谈话的方式:采取集体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谈话的对象各场站正副站长、局机关各股室正副股长(主任);新任正副场站长和正副股长(主任);在廉政方面有反映的人员;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林业工作人员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宣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党性党风和宗旨教育、权力与责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