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政府网站制度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府网站是指由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
第三条政府网站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从服务
第四条政府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按照“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服务安徽奋力崛起”的目标要求,统筹规划网站栏目内容和服务功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政府办公厅是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政府网站的目标制定、建设协调和督促工作
省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省信息中心)具体承办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内容采编和日常管理,负责对全省政府网站运行状况实施监测,为省直部门提供政府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各市、县政府的网站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分工负责
省直部门网站由各部门确定主管机构和负责人
各政府网站承办单位要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要做到专(兼)职人员定岗、定责
政府网站运行所需的经费按现有资金渠道给予保障
第八条从事政府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定期接受省政府网站组织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网站内容和形式第九条政府办公室(厅)负责确定所属政府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的内容,并对各栏目的内容及信息的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1页共5页一般应包括以下四大类栏目:(一)区域概况类
省(市、县)情、机构设置、政要简介,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司法等发展情况
部门网站该类栏目介绍本部门的概况
(二)动态信息类
法律法规、政务要闻、政务动态、新闻发布、政府监管、对外交往、政府公报、人事任免、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