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制度缺陷及其危害探析——兼论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建设摘要:当前,社会主义建设中,一些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形成的制度缺陷和对公共部门、市场主体、组织的服务制度缺陷监督不作为,引发行政、执法腐败,形成社会腐败,侵犯民众利益,催生民众怨恨社会、群体事件等社会问题,危害党的执政体系建设
消除制度缺陷引发的腐败问题,必须重塑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建设制度缺陷腐败问题制度建设一、当前社会中的制度缺陷制度是保障社会公开、公正、公平、民主、和谐发展的工具和手段
制度缺陷是指制度的内容范围不全面性、定义不确定性;执行的不作为、不严密性和漏洞,执行的缺陷缺乏监督、约束和与其它制度的冲突;对监督对象的不作为;执行的结果不帕累托最优(即制度保护一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又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体现社会公开、公正、公平
(一)法律法规中的制度缺陷《拆迁条例》引发的暴利拆迁
《信访条例》实施后没能有效规范信访,沦为个别部门截访、打击信访者和阻碍信访的不作为工具
计划生育政策沦为有钱就超生和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制度缺陷放网钓鱼,作为别人超生,政府争收入的取钱之道
物价法规沦为地方随意调价的保障(比如眉山驾校收费3500元,相比XX市3200元、XX市3800元、XX市2950元就明显过高)
法律规定义务教育不得收费,没有规定不收午餐费
2010年5月,网络反映XX县区一个偏远的村小实行小学生每人每天缴纳3
5元和4元两种不同标准的午餐费,以及不同标准下吃到什么的质疑
义务献血是法律规定的义务,1网络曝光血站利用民众踊跃的献血精神,将无偿获取的血源通过医院向需求者谋取暴利,又为献血者未来享受获血待遇设下繁琐、苛刻的制度优待条件
其它法律法规,诸如法律规定判3—5年,究竟判3年,还是判5年;罚款200元—2000元,究竟罚200元,还是罚2000元;缴费免刑、立功减刑等等第1页共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