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开放借阅制度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广大教师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全校学生的整体文化素养和诚信意识,现将学校图书借阅室开放借阅办法及有关制度公布如下:一、开放时间:周二:19:00-21:00周五:19:00-21:00二、借阅制度:1、图书室向全校在职教师和学生开放
2、借阅者必须办理图书借阅卡,并经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将图书带出本阅览室
3、图书室所有图书,借阅者可自行选取,借阅每次不得超过2本,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两周,如需延期可以向图书管理员申请
如不及时归还图书,需缴纳罚款,超期一天缴纳罚款0
5元,以此类推
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4、遗失赔偿
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
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
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5、遵守公德,服从并支持工作人员的管理
借阅者必须自觉保持阅览室内的绝对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如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借阅资格
6、借阅者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片、笔屑等杂物,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保持环境舒适雅静
7、任何借阅者所借阅的书籍不得有任何涂抹、损毁,一经发现,处以警告,损毁严重者需视情节予以修补或赔偿
凡受警告满三次者,以后借书需经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借阅
18、要爱护书刊,不得剪挖、撕毁、污损,不得划线、批点、涂改
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第1页共10页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
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
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9、损坏赔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