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引起的制度变革一、改革的实质是国家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国家的主导作用未必就是说国家会按照长远而详尽的纲领和计划领导改革,在我们看来,所谓国家的主导作用指的是,改革是在保持原有统治之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由国家对既有的政治经济体制作出的自我调整
从历史经验来看,这种调整主要表现在国家逐步放松对市场的管制,以及国家不断退出原有的特权领域,而放松管制和主动退出都是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理性决策的结果
国家的自我调整意味着对于治国者而言,维持统治的外部条件发生了较为持久而重大的变化
一般而言,影响国家政权稳定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1)人口压力
人口的数量变化不仅会影响到经济增长的绩效(forgel,1994),诱发制度的变迁(诺斯,1981),还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政权的兴衰有着紧密的联系;(2)外部竞争
在相对开放的条件下,一国的长治久安不仅取决于内部稳定,还取决于和其它国家之间的某种竞争,比如相对其它国家而言的更高水平的福利和安全;(3)制度僵化
从长期来看,没有任何一种良好的体制能够一劳永逸地保证国家的经济增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僵化症”往往会阻碍经济增长,甚至可能引发政权危机(奥尔森,1982)
二、国家与各种组织的博弈决定改革的路径尤其要指出的是,改革的最终成功可能取决于国家能否和新兴组织达成合作和结盟
在已有的过渡经济学文献中,经济学家们几乎已经达成一种共识,即,在转轨时期新兴组织的寻利活动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krueger,1992)
此外,除了在经济方面对改革的贡献之外,新兴组织的壮大还能给治国者提供新的义理性支持
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实现需要看国家和新兴组织之间能否达成稳定的合作,具体地说,这种稳定合作的内容就是新兴组织用稳定税收换取国家提供的产权保护
三、现有的过渡经济学文献主要采用两种不同的模型一种是决策模型,即强调国家行为在制度变迁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