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东方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在教育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校长、书记为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明确责任范围,充分依靠党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发挥学校工会的监督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建设工作重要日程,与主要业务工作一起抓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1、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责任: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必须承担四项责任,即自律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查处责任
(1)自律责任
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教育责任
结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做好对党员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3)监督责任
认真监督所管干部和科室的行为,尤其是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人员,经常查询过问,防患于未然
(4)查处工作
对所管辖范围内部门和人员发生的违纪问题或发现的线索,及时报告,组织力量和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共产党员的责任:(1)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从维护党的利益出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1页共2页(2)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3)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发现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并协助党组织调查取证,查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