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第1页共33页情况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